助理商业营销师考试大纲
   网络  佚名    2006-10-29     次浏览   
.总公司和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 公司法的涵义.公司法的原则.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的涵义和特征.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载明的事项.股东的出资.股东的出资方式.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承担的责任.股东出资的转让.公司的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的职权.股东会的议事规则.董事会的设立和组成.董事会的职权.经理.监事的任期和监事会的职权.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资格及义务.国有独资公司.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的涵义和特征.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发起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大会的性质和职权.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董事会的设立和组成.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议事规则.经理.经理的职权.监事会设立和组成.监事会的职权.

四,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股份与股票.股份发行的原则.股票的发行价格.新股的发行.股份的转让.上市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股票上市交易程序.暂停和终止股票上市的规定.

公司债券,财务和会计.税后利润的分配.公积金和公益金.公司合并,分立及破产,解散,清算.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第八部分 外商投资企业法

一,商投资企业法概述

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特征.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和外商投资企业法.

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涵义.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条件.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申请和审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登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注册资本.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之间应保持的适当比例.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出资方式与出资期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议事规则.经营管理机构.工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合营企业所得税税率.劳动管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期限,终止,清算.

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涵义和特征.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设立,出资方式和收益分配.合作企业的资本回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

四,外资企业法

外资企业的涵义及其特征.设立外资企业的条件.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审批和登记.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与出资方式.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外资企业的期限,终止与清算.对外资企业的监督管理.

第九部分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一,产品质量法概述

产品,产品质量和产品质量法的概念.制订,实施产品质量法的意义.

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涵义.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主体.产品质量监督主管机关.其他政府管理部门.社会对产品质量的监督.如质量协会,企业管理协会,用户委员会等,消费者协会,新闻舆论等方面的监督.从事产品质量检验,认证的社会中介机构必须依法设立.生产者,销售者的自律管理.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标准化管理制度.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产品质量监督的抽查制度.

三,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产品质量的基本要求.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要求.产品质量的禁止性规定.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执行产品质量标识制度.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禁止性规定.

四,产品质量侵权的损害赔偿

产品质量侵权的构成要件.产品缺陷.消费者或者使用者受到损害.产品缺陷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不存在法定免责事由.

损害赔偿责任主体.销售者先行负责制.销售者的追偿权.生产者的损害赔偿责任 .受害人的赔偿请求权.

损害赔偿的范围.

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

五,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生产者,销售者的法律责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和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十部分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不正当竞争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意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历史沿革.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

假冒.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假冒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滥用独占优势.滥用行政权力.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低价倾销.搭售商品.违法有奖销售.诋毁他人商誉.串通投标招标.

三,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机关.监督检查机关的职权.

四,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

五,经营者的民事责任.

经营者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假冒行为的法律责任.商业贿赂的法律责任.滥用独占优势的法律责任.虚假宣传的法律责任.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违法有奖销售的法律责任.串通投标的法律责任.抗拒检查的法律责任.政府部门及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当事人不服处罚的解决方法.

第十一部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消费者的涵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涵义和立法意义.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措施.立法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社会保护.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协会的职能.

二,消费者的权利

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赔偿数额.依法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权.监督权.

三,经营者的义务

遵守法律,履行合同.听取意见,接受监督.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提供真实信息.出具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标明真实名称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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