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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的研发策略:摈弃技术的拿来主义 热 ★★★ 摘自《华为的企业战略》 海天出版社 转载请注明本书及www.manager365.com。
1992年以前,和众多的小型交换机企业一样,华为也是用着别人的技术,给大企业作贴牌。但是,高额的利润使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其中,激烈的竞争导致整个行业几乎失去了控制。没有自己的核心技术,众多中小企业感觉自己的命运岌岌可危。在这种情况下,取得技术进步,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就成了国内企业求得生存的必然趋势。 华为也经历了这样的一个过程,由技术跟进向技术领先的模式转变,着力开发自己的核心技术,摒弃技术的拿来主义,从而使华为迅速成长为国际级的顶尖企业。
彻底抛弃跟随策略
中国的大多数制造业公司在创业初期都普遍采取模仿和跟进跨国公司的现成产品和技术的这种做法,因为对于一个刚刚创办的企业来说,既毫无经验可言,又没有雄厚的资金支持,要想在科技方面迅速突破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使是韩国和日本的一些高科技企业,在创业初期也同样经历了类似的过程。 华为创业初期,由于没有资金,没有科研人员,所以公司一直也在奉行产品跟随策略,就是现在获得国家技术大奖的路由器一开始奉行的也是跟随思想的策略。但正是通过使用那些大型跨国公司的付费技术,华为的技术人员在模仿跟进的过程中,才逐步积累了自己的技术能力。 但是,产品跟随策略只能是初期对企业进入行业的一个引导,当企业逐渐做大,具有规模效应时,再继续使用产品跟随策略就会严重阻碍企业的发展创新的步伐。因为产品跟随的结果必然导致企业产品走的每一步路都走在别人的后面,走的都是别人走过的路,根本无法提升企业自己的产品形象和产品优势,也不可能在行业中得到迅速的发展壮大。 1998年,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彭建锋在他的一篇文章中,就对华为的产品跟随策略提出了以下建议:“在10年时间里,华为技术的发展要由技术跟进向技术领先的模式转变,产品发展要实现跟进和模仿向创新和改进相结合的模式转变。”由此可见,华为抛弃产品跟随策略势在必行。 在华为的产品有了一定知名度之后,公司希望能拥有一批自己的核心技术,遂每年拿出销售额10%以上的资金投入技术研发,尤其是近几年,华为每年在技术研发方面的资金投入都超过30亿元人民币,当仁不让地成为中国研发投入资金最多的公司。 在大力研发的基础上,2000年之后,华为开始具备越来越多的产品技术改进及创新的能力。尤其最近几年,下一代网络(NGN)、3G全系列设备、光网络、ADSL宽带等领域,华为都有出色的表现。华为的技术实力已经达到了世界一流水平,不再是市场的跟随者,而是成为了市场的领导者。 据国际咨询公司Dittberner的报告称,华为U-SYS NGN(下一代网络)系统全球出货量已名列世界第一,NGN系统全球市场占有率18%,全球排名第一,交换接入设备全球出货量连续3年居第一。华为是全球少数实现3GWCDMA商用的厂商,已全面掌握WCDMA核心技术,成为全球少数提供全套商用系统的厂商之一。 可以说,在技术上,华为早已具备了与世界同步甚至领先的能力。华为的常务副总裁说:“在应用技术的层面上,我们的技术储备不输于跨国公司。” 虽然华为在产品技术的研发上投入了大量资金,但是跟随策略在华为公司一直都没有彻底被遗弃。隐患的爆发是在2003年被思科控告侵权的那场空前的大官司。 2003年1月22日,思科在美国得克萨斯州的一个边陲小镇的联邦法庭正式指控华为侵犯其多项知识产权。据悉,从一开始到现在,华为的几代路由器产品的核心源代码都是与思科截然不同的。但是在用户界面、命令接口、产品外观等边缘技术与设计上,却与思科产品完全类似。这不能不归咎于产品跟随策略。在过去,华为在中国采取追随策略是由其特殊环境决定的。然而,如今华为的技术已经在国际上处于平等乃至领先的地位了,继续采取产品跟随策略,不但可能招来官司,而且对公司的形象会有很大损害。 官司之后,“为了避免再有这样的麻烦,我们对其他的产品进行了重新审核”,华为开始对产品采取措施,避免再给人跟随的印象,尽量实现产品的差异化,在最新推出的高端路由器产品上,其型号编号已经与思科的产品完全不同。 这场知识产权官司虽然以和解而告终,但是却让华为有了很多感触。也正是从那时候起,华为决定完全抛弃市场跟随策略,同时这场纷争还完善了华为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华为对专利的认识不再满足于只是注册。在北京举行的一次会议上,华为方面总结道:“专利也是市场竞争的工具。官司使我们学会了国际市场竞争的两种武器。” 华为还专门对涉及专利的内部管理体系进行了调整,开始更加注重研发过程中的专利使用。同时,华为也加大了在海外市场注册自己专利的力度。仅2003年,华为在美国、欧洲等国家申请的专利就有200多件;申请PCT国际专利就有226件,是发展中国家申请PCT最多的企业之一。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国际大企业对华为的关注程度,也提高了华为的公司形象。 调整后华为的研发过程更向国际标准靠拢,越来越系统化,立志在通信行业作领导者而不再做跟随者。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思科与华为的官司也给华为带来了利益,因为这更加促进了华为在技术研发领域的进步,推动华为在专利问题上的主动性,从侧面带来了华为形象的改进。甚至对于华为的人员管理,也起到了好的作用。“以前员工对于华为长期以来的保密制度、研发流程等管理曾满腹怨言,官司之后,他们的态度变为理解和认同。”
用自己的技术创“世界一流厂商”
《华为基本法》的第一条就提出了华为的奋斗目标:华为的追求是在电子信息领域实现顾客的梦想,并依靠点点滴滴、锲而不舍的艰苦追求,使 [1] [2] 下一页 将此文收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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