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0论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manager365收集  佚名    2007-2-12     次浏览   
ronmental impact

全部或部分地由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给环境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变化。

5. 环境管理体系 enviromental management systems

整个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环境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计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

6.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 environmental managernent system audit

客观地获取审核证据并予以评价,以判断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是否符合所规定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准则的一个以文件支持的系统化验证过程,包括将这一过程的结果呈报管理者。

7. 环境目标 environmental objective

 组织依据其环境方针规定自己所要实现的总体环境目的,如可行应予以量化。

8. 环境表现(行为) 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组织基于其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对它的环境因素进行控制所取得的可测量的环境管理体系结果。

9. 环境方针 environrnental policy

组织对其全部环境表现(行为)的意图与原则的声明,它为组织的行为及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建立提供了一个框架。

10. 环境指标 enviromental target

直接来自环境目标,或为实现环境目标所需规定并满足的具体的环境表现(行为)要求,它们可适用于组织或其局部,如可行应予以量化。

11. 相关方 interested party

关注组织的环境表现(行为)或受其环境表现(行为)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12. 组织 organization

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或社团,或是上述单位的部分或结合体,无论其是否法人团体、公营或私营。

注:对于拥有一个以上运行单位的组织,可以把一个运行单位视为一个组织。

13. 污染预防 prevention of pollution

旨在避免、减少或控制污染而对各种过程、惯例、材料或产品的采用,可包括再循环、处理、过程更改、控制机制、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材料替代等。

注:污染预防的潜在利益包括减少有害的环境影响、提高效益和降低成本。

4.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1. 总要求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本章描述了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

2. 环境方针

 最高管理者应制定本组织的环境方针并确保它:

a. 适合于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的性质、规模与环境影响;

b. 包括对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的承诺;

c. 包括对遵守有关环境法律、法规和组织应遵守的其它要求的承诺;

d. 提供建立和评审环境目标和指标的框架;

e. 形成文件,付诸实施,予以保持,并传达到全体员工;

f. 可为公众所获取。

1. 规划(策划)

1. 环境因素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确定其活动、产品或服务中它能够控制,或可望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从中判定那些对环境具有重大影响,或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因素。组织应确保在建立环境目标时,对与这些重大影响有关的因素加以考虑。

 组织应及时更新这方面的信息。

2. 法律与其他要求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用来确定适用于其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环境因素的法律,以及其它应遵守的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法律和要求的渠道。

3. 目标和指标

 组织应针对其内部每一有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并保持环境目标和指标。环境目标和指标应形成文件。

组织在建立与评审环境目标时,应考虑法律与其他要求,它自身的重要环境因素、可选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以及各相关方的观点。

目标和指标应符合环境方针,并包括对预防污染的承诺。

4. 环境管理方案

组织应制定并保持一个或多个旨在实现环境目标和指标的环境管理方案,其中应包括:

a. 规定组织的每一有关职能和层次实现环境目标和指标的职责,

b. 实现目标和指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如果一个项目涉及到新的开发和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产品或服务,就应对有关方案进行修订,以确保环境管理与该项目相适应。

1. 实施与运行

1. 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便于环境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应当对作用、职责和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形成文件,并予以传达。

管理者应为环境管理体系的实施与控制提供必要的资源,其中包括人力资源和专项技能、技术以及财力资源。

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指定专门的管理者代表,无论他(们)是否还负有其他方面的责任,应明确规定其作用、职责和权限,以便:

a. 确保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建立、实施与保持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b. 向最高管理者汇报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以供评审,并为环境管理体系的改进提供依据。

1. 培训、意识与能力

组织应确定培训的需求。应要求其工作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所有人员都经过相应的培训。

应建立并保持一套程序,使处于每一有关职能与层次的人员都意识到:

a. 符合环境方针与程序和符合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b. 他们工作活动中实际的或潜在的重大环境影响,以及个人工作的改进所带来的环境效益;

c. 他们在执行环境方针与程序,实现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包括应急准备与响应要求方面的作用与职责;

d. 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

从事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工作的人员应具备适当的教育、培训和(或)工作经验,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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